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近日在《求是》杂志撰文称,国资委正在抓紧研究、修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今年国资委将从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中选择几家开展由董事会直接选聘和管理经理层(包括总经理)的试点,在符合条件的央企开展组建或改组国资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及早启动国资监管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拟对央企的业务按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进行区分并据此实施分类考核。
黄淑和表示,现阶段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是抓住两个关键环节。一个是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另一个关键环节是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在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下一步国资委的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主要采取四种形式: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在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将继续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大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在国有企业集团层面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并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将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仁略咨询观点:我国国企董事会与经理层交叉兼职情况较普遍,导致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决策与执行制衡机制失灵,监督缺乏独立性和有效性,甚至出现利益多元化倾向,也就是常说的“屁股指挥脑袋”。我国《公司法》第50条确认了董事会对公司经理层人员的选拔和聘任机制,然而事实上,由于行政化委任制仍然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用的主导方式,党政部门既向企业派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还要管理经理、副经理,公司控制权的配置规则被扭曲,公司内部的权责关系被打乱,导致公司的经营出现失误时无法找到责任人。国资委从国企中选择几家开展由董事会直接选聘和管理经理层,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